为了提高公司业务人员整体素质,规范公司项目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,提高公司监理业务竞争力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研究决定对积极参与业务报考人员采取激励措施,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凡本公司在岗人员,积极参与者由公司统一申报;
二、参加报考人员,均取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颁发证书,方可报销相关费用及奖励;
三、参加报考人员,未取得相关证书、或证书未及时提交公司归档的,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及奖励;
四、报销及奖励:1、取得监理员证、工程师职称证书的,报销相关费用;2、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,报销相关费用,并奖励1500元;3、取得省、国家相关注册证书的,报销相关费用,并分别奖励2000元、3000元;
五、五年内如因调离本单位的,在办理调离手续前,应退回考证相关费用及奖励金,方可办理调离;
六、该办法于2015年元月1日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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